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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113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作業
新竹市113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作業

一、戶籍設於新竹市,於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效期限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(以下簡稱聯評報告書)或 6 
個月內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幼兒。
二、112 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之幼生
1. 於 112 年 12 月 24 日(星期日)上午 10 時於北門國小中正堂辦理宣導說明會。
2. 於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special.hc.edu.tw/)提供簡報檔,如有相關問題可電
洽本市特教資源中心 03-5427974